索 引 号 | 008450460/2022-061 | 公文种类 | 其他 | 发布机构 | 市审计局 |
发布日期 | 2022-11-30 | 主题词 | 审计整改 |
(1)强化主体意识。切实把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“风向标”,全面掌握考核重点,强化实绩考核中审计整改主体责任,加强对乡村振兴审计相关工作的领导,确保考准摸实。强化结果运用,针对考核暴露出乡村振兴审计整改进度滞后等问题,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意识,推动举一反三,加强行业治理,充分发挥出实绩考核双重作用,避免考用脱节。
(2)广泛听取意见。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审计整改“回头看”,全面了解被审计地区党委政府、行业部门、乡镇村组等方面整改情况,深入基层一线,真正把审计揭示问题所涉及群众的意见和看法听足、听细,将群众认可度、满意度充分反映到实绩考核结论中,将实绩考核重要评判权交给群众,广泛发动参与、反映真实情况,防止考核失真。
(3)优化考核方式。坚持审计推动行业规范、促进发展的工作导向,充分利用座谈、调度、通报、督办等形式检查审计整改、开展实绩考核,坚持因地制宜、分层分类,对整改过程中阻力较大、推进困难的问题,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会商研判,提出可行措施建议、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,倒逼各地区各部门科学高效完成审计整改,切实发挥实绩考核真正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