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 | 008478033/2023-0311 | 公文种类 | 其他 | 发布机构 | 苍溪县政府 |
发布日期 | 2023-04-03 | 主题词 | 资金保障 |
(1)聚焦财政保障首要任务。盯住“保基本民生、保工资、保运转”财政保障原则,坚持“三保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,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优先保障,确保全年“三保”支出及时足额兑现到位。(2)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。充分发挥项目投资在经济发展中的“压舱石”作用,重点保障县委、县政府项目投资重大决策落实落地,投入10亿元以上,确保高标准农田、百利新区、黄猫垭高台村红色美丽村庄、县城老旧小区改造、江南初级中学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。(3)聚焦上级目标考核重点。积极承担直达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,准确把握中央关于直达资金使用的管理方法,建立直达资金台账,强化日常监控管理,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,通过热点标识,及时监控支出进度和流向,促进惠企利民政策落实落地。